营养品行业迎来重大利好!
长期以来,带有功能性的普通食品处境尴尬,而如今有望变得 “名正言顺”!
就在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 3096 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关于大力发展 “功能标识食品” 加快推动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作出公开回应,其中提到:“发展‘功能标识食品’对于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助力食品营养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两会于今年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飞鹤乳业董事长冷友斌提出一项建议。即在现有的食品类别框架内,新增“功能标识食品”这一类别。并且要明确该“功能标识食品”能够声称的功能,例如描述食品所含有的营养成分或者药材成分,同时围绕这些成分相应的功能进行标识等。
冷友斌还建议,可以采用明确分类、开展试点、强化产学研合作等多种方法来推动“功能标识食品”的发展。这一举措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民众对于营养的需求,从而加速推动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当前,我国还未曾对功能性食品作出官方定义。在现行的法规框架下,我国主要存在保健功能声称与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这两种情况。《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若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必须具备科学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指出,除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允许声称具备保健功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同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开展保健功能目录的管理工作。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食用食品标签》(GB 3432),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作出了相关要求的规定。在国际上,目前允许的食品声称主要涵盖食品营养声称、食品功能声称、降低疾病风险声称等方面。鉴于我国有着历史悠久的“食养”文化,并且秉持着药食同源、寓医于食的健康理念,冷友斌提出,通过科研创新来发展“功能标识食品”,这是培育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的一条既必要又可行的途径。
在针对第 3096 号建议作出的答复里,卫健委也提到,今年 5 月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之后发现,黑龙江省的食品产业基础扎实、食物与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而且地方上重视食品产业发展等,这些条件使得黑龙江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具有良好的基础。考虑先从已经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中的物质开始着手,探索运用食品数字标签的形式来展现 “健康标识”。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个相关方面推进此项试点工作。
卫健委还表示,将会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达成共识,共同指导黑龙江省的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局积极且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以从小处入手的方式摸索经验,之后再逐步推广开来,引导并促进功能性食品产业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一直以来,在我国的常规食品和保健食品之间存在着一块空白区域。健康产业中有许多产品实际上具备相关功效,却没办法标明,消费者也很难直接知晓食品的特性,难以选择符合自身健康需求的食品。新增 “功能标识食品” 这一类别,对推动营养品产品朝着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转变,促使营养品行业健康、规范地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个行业的发展步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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