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扩大特殊食品范围,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明确“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同时,《征求意见稿》多处内容释放出有望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婴幼儿辅助食品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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