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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875+3423!保健食品双轨制下的创新与挑战

2024-06-27 来源:庶正康讯

  随着我国保健食品法规体系经历的一系列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以来,保健食品的管理由单一审批制转变为双轨制,即备案制与注册制并行,这标志着该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6月25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3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显示,全年批准保健食品注册875个,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3423个,比2022年增长2.5%;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批准保健食品注册1.21万件、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1.62万件。

  在刚刚结束的“ 2024 “金哑铃”营养健康产品法规创新论坛”上,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以保健食品“双轨制”最新动向与实操案例分析”为题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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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 李芃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表示,保健食品的双轨制,即备案与注册并行的管理方式,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后全面实施,标志着行业监管从一刀切向精细化、差异化的转变。自2023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一系列关于保健食品准入的法规文件,旨在规范市场并促进营养健康产业的发展。

  保健食品备案制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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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食品备案制的实施,不仅简化了申请流程,缩短了入市周期,还促进了产品的多样性,大大提高了产品上市的效率和灵活性。这一政策不仅鼓励了行业创新,还使企业能更快响应市场需求,加速产品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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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金哑铃”营养健康产品法规创新论坛现场

  在功能原料目录方面,2023年9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还新增加了大豆分离蛋白、和乳清蛋白的备案,两种原料可以进行单方或复配备案增强免疫力的产品。2024年4月30日,市场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已于5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人参、西洋参、灵芝三种原料正式进入备案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人参、 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 产品备案的时候, 备案人可以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 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都是可以的,因为这次原料的研究是基于注册的单方产品研究论证确定的,所以目前仅可以进行单方使用, 不可以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备案中允许使用的片剂,暂时不包括蜜片,比如蜂蜜浸泡得来的人参蜜片。

  为了应对备案制带来的同质化挑战,市场总局正计划推动小复方产品的开放,鼓励企业从原料目录中选取多种原料进行组合备案,以丰富市场产品线。同时,在有充足的安全性与功能性科学依据的支持下,未来会有更多的原料纳入目录。

  相较于功能原料目录仅允许国产备案,营养素补充剂目录是支持进口企业备案的。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中已将DHA藻油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纳入,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是“补充n-3多不饱和脂肪酸”,同时DHA藻油是可以进行复配。

  “双无”保健食品清理换证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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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3年版)》等配套文件,并首次提出了老批文清理换证的工作。

  对于换证问题,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所谓“双无”就是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保健食品其注册证书上“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全部的“卫食健字”号以及部分于2003-2005年法规过渡期内批准的国食健字产品。对于这些“双无”批文的老产品,企业需要在五年的过渡期内完成清理换证,符合现行法规的技术与安全要求。

  庶正康讯作为专注于保健食品科学与法规服务的专业平台,深度参与到企业应对“双无”保健食品的清理换证的工作中。针对没有注册有效期和缺乏具体技术要求的老批文产品,我们为企业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顺利过渡到新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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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金哑铃”营养健康产品法规创新论坛现场

  李芃表示,政府部门的目标是在5年内完成所有在售的1800个产品的换证工作,未完成者将面临停产。换证目的是淘汰不符合法规的产品,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保健食品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未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食品,同样也设立5年过渡期,企业需与省级监管部门沟通,提交包括配方工艺、产品技术要求在内的详细资料,并确保与实际生产相符。面对部分老批文中配方原料和工艺的变更,企业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

  创新是保健食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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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市场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新功能的定位分了三大类:第一类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第二类维持或改善机体健康状况;第三类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需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是降低风险因素不是降低疾病发生。

  同时,新功能保健食品应当依据科学依据对功能声称的支持程度,分级标注(A、B、C三级)保健功能声称,上市后评价后,可依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保健功能声称限定用语。

  随着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保健食品行业管理从以往的政府包办模式转向开放管理,强调市场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这一转变不仅体现在产品上市前后监管重心的调整,更在于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进行新功能的研发和申报,以及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总局的快速响应机制和对新功能产品的加速审批,进一步缩短了产品从研发到市场的周期,体现出对创新的强烈支持和对市场活力的释放。

  未来,创新是保健食品行业的核心驱动力。总局已出台细则加快新功能产品的审批,企业提交申请后可迅速得到反馈,显示出对创新的极大支持。面对不断变化的法规环境,企业需紧跟政策导向,强化自身研发能力,灵活调整策略,积极应对挑战,把握新功能开发和产品创新的机遇,共同推动行业向更科学、更规范、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相信在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保健食品市场将迎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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