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中

给宝宝买衣服瞅准A

2012-09-07 来源:中婴网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要求,3岁以内的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高安全级别A级。同时,幼儿服饰标签上必须标示“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

  日前,记者在沈阳市各大幼儿服装市场走访发现,仍有大量B类和其他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幼儿服装在销售。省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购买幼儿服装要注意查看标签,如商家所售幼儿服装不符合新标要求,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工商部门一经查实,将对商家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

  新规:对幼儿服装甲醛含量作出严格限制

  记者了解到,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并将服装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服装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的可供幼儿使用,B级可贴身穿着,C级可穿着。A、B、C三个级别中,A级的要求为严格,特别是甲醛含量,幼儿纺织产品必须等于或少于20毫克/千克;而B级则是等于或少于75毫克/千克,是A级的三倍还多。

  甲醛,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致畸、致物质,长期接触将导致基因突变。甲醛在纺织品中的作用是和人造树脂生成一种交联剂,在样品上形成一层保护层,具有免烫、防缩、防皱和易去污等功能。但是,过量的甲醛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据了解,甲醛对皮肤和眼睛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会在穿着过程中逐渐释放,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对人体产生伤害,幼儿皮肤娇嫩,特别容易刺激到皮肤和呼吸道。有专家认为,长时间穿甲醛超标的服装,吸入低剂量甲醛逐渐累积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结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气管炎等疾病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可能诱发症。

  现状:不符合新规的幼儿服装仍在销售

  在沈阳市沈河区某服装批发市场童装区内,大量B类幼儿服装堂而皇之地摆在货架上。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多户商家这类服装3岁以下孩子穿是否安全,回答几乎都是大同小异,很多人打保票表示没问题。可是当记者表示质疑,告诉他们按照新的标准,3岁以内幼儿服装必须是A类,B类的怎么能安全时,各个商家的表现则各不相同。有人佯装不知情,有人则表示无所谓。

  而其中一位中年男子道出了真实想法:“这B类的,都是以前的老产品,现在压在手里,总得卖出去啊。一般人哪有你这么懂,就看手感,看质量,看价钱。再说了,以前穿不也穿了嘛。”

  提示:选“A”要认准新标准

  除了类似这样的明目张胆,还有很多不符合新规的幼儿服装以伪A类的形式在销售。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大型超市幼儿服装区,乍一看所售幼儿服装都属A类。可是仔细一看记者发现了问题,原来部分服装标签的分类和执行标准一栏被贴上了贴条,贴条上显示着“A类、GB184012010”的字样。可是当记者揭开其中一款服装的贴条,显示的是另外一种信息:“B类、GB18401”。很显然,为了让老款的服装看上去符合新规,商家在标签上做了手脚。

  同时,不同标准体系下的“A类”产品也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记者发现,市场上所标识的“A类”服装至少有5种不同标准。其中在一家幼儿用品专卖店,记者看到同是幼儿的贴身纯棉套装,就有“GB184012003”、“GB184012006”和“GB184012010”三个不同标准,另有某款幼儿纯棉长裤执行的是“GB184012008”标准。

  业内人士提示消费者,“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才是符合新标准的。

  说法:违规将处三倍以下罚款

  对此,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冯主任提醒消费者,购买幼儿服装要注意看服装标签,如果发现商家所销售幼儿服装不符合新标要求或者购买了此类商品,消费者可向消协进行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冯主任告诉记者,经营者在2012年8月1日后如果继续销售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幼儿服装,一经查处,工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罚。

围观点赞

给宝宝买衣服瞅准A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要求,3岁以内的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高安全...
长按图片下载保存 或 分享朋友圈/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