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管理体系迎来重大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100 号)三项文件自 2027 年 3 月 16 日起实施。
对于母婴家庭而言,这一套新规,相当于给所有预包装食品换了一张更清晰、更严谨、更能防误导的 “身份证”。从营养数据、致敏提醒,到禁止夸大宣传、线上线下标签统一,多项调整直击家长选购痛点,我们整理八大核心变化,方便宝爸宝妈看懂、用好新规。
一、营养标签升级:从 “1+4” 变为 “1+6”,直击儿童 “三减” 需求
旧版营养标签强制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也就是大家熟知的 “1+4”;新版 GB 28050-2025 升级为1+6,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饱和脂肪、糖两项强制标示内容。 同时标准明确:营养成分表下方,应当标示提示语: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豁免营养成分表的食品除外)。
二、日期标示改革:生产日期、保质期更好找、看得清
很多家长都有过找保质期、小字看不清的困扰,新规对此做了硬性约束: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需要设置独立标注区域;优先白底黑字、对比鲜明的形式;字体高度不小于 3.0 毫米,并且严格按照年、月、日顺序标示。
三、预包装食品范围扩大:称重、计件售卖食品纳入监管
新规扩大了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包含称重、计件方式售卖的食品,正式纳入预包装食品管理。
四、八大类致敏物质强制标示,过敏宝宝多一层保障
食物过敏是婴幼儿、低龄儿童高发问题,新规明确八大类致敏物质必须强制标示。 企业有两种合规方式可选:一是在配料表中将致敏成分加粗或者下划线标注;二是在配料表邻近位置集中提示。 鸡蛋、牛奶、坚果、海鲜等常见过敏原,是过敏宝宝家庭的重点排查项,统一强制标示,减少漏看致敏成分、误食过敏的风险。
五、扩展禁止标注内容,不允许使用 “零添加、不添加” 类表述
新规扩展禁止标注内容,不允许使用 “零添加”“不添加” 这类表述,用来对食品配料做特别强调。 新规落地后,引导家长回归配料表、营养成分表本身,理性判断。
六、食品名称必须还原真实属性,风味食品不再 “混淆视听”
食品名称要如实反映真实属性,避免家长望文生义买错产品: 仿肉类食品,必须标注 “仿”“素” 或者 “某植物” 等前缀; 仅依靠香精调配风味的食品,需要标注 “某味” 或者 “某风味”。
七、数字标签正式入规,扫码标签有据可依
新版国标将数字标签正式纳入规范:数字标签展示的内容,必须和包装上同步展示的标签信息保持一致,不得篡改、误导消费者,额外信息也不能替代包装强制标示。
八、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线上线下标签信息要一致
新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线上商品主页展示的标签信息,必须和实物包装标签保持一致。
此次标签体系修订,是对预包装食品标识监管的一次系统性升级。从营养指标扩容、致敏提示强制化,到称重计件食品纳入管理、数字标签规范化,规则覆盖产品标识全链条。待到正式实施后,食品标签的信息价值将进一步回归本质,为市场监管与消费判断提供更坚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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