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儿童化妆品商品信息合规规范
(重点梳理)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京东开放平台第三方商家。
本规范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二、商品发布规范
在京东开放平台发布和销售儿童化妆品,应提交符合要求的资质: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商品主图或详情页清晰展示印制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包装标签图片。
2.儿童化妆品标志
商品主图或详情页清晰展示标注有儿童化妆品标志的产品包装图片。
(一)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商家在发布2022年5月1日后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时,需同步在京东商品主页面清晰展示标注有儿童化妆品标志的产品包装图片;发布2022年5月1日前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时,需在2023年5月1日前在京东商品主页面补充展示清晰标注有儿童化妆品标志的产品包装图片。
(二)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名称为“小金盾”,标志图案如下

3.普通化妆品备案、特殊化妆品注册批件
商品主图或详情页清晰展示普通化妆品或特殊化妆品经药监局批准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药监局相关产品备案/注册信息截图)。
三、商品发布禁止事项
(一)依据《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商品标题、主图、属性、详情页等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同时取得3C认证未按照儿童化妆品要求申报的儿童装扮玩具商品页面不得出现未成年人使用该商品化妆的图片或视频,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可用于未成年人化妆的描述信息,同时详情页需注释“非儿童化妆品”相关温馨提示。(申报为儿童化妆品的,产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应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若无类似用语则不属于儿童化妆品)。
(二)禁止无相关成分检测证明前提下宣传商品“安全无毒”、“环保材质”、“无毒”、“不伤皮肤”、“成分自然”、“ 天然成分”、“温和不刺激”、“不含防腐剂”、“不含抗生素”、“不含激素”、“不含香精”等虚假信息误导购买行为。
(三)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儿童化妆品禁止宣传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四)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使用人群为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使用人群为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
(五)儿童化妆品的类目禁止创建在与化妆品无任何相关的类目下(如玩具品类),从而误导消费者商品不是化妆品,造成使用安全隐患。儿童化妆品的商品类目需准确创建在母婴-婴童洗护类目下。
(六)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非儿童化妆品禁止宣传“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误导消费者可用于儿童人群。
(七)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八)依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禁止发布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的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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