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母婴哺乳室建设纳入城市规划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法制工委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认为报告符合相关审议意见要求。29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作了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市政府努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以及《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配套制度和措施方面,广州针对离婚妇女分户难问题,出台了《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要求各区设立公共集体户口确保离婚妇女户口有处可迁。针对婚姻状况信息不共享导致的夫妻财产查询有关问题,出台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对户籍、婚姻等信息的共享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公众对妇女庇护场所的知晓度不高、遭受家暴自愿到庇护场所寻求庇护的妇女不多等问题,大力开展家暴庇护场所建设和宣传。
广州还出台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完善妇女生育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保险保障人群,降低了享受待遇的门槛条件;并出台了《关于建立广州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审查评估机制,成立了相关评估机构,明确了评估范围和程序,畅通了源头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渠道。
就此,主任会议在参政议政、孕期权益、女职工妇检、性别平等等五个方面向市政府提出要求。
包括就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开展调研。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女职工孕期权益保障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妇检制度的检查执法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每年安排女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妇检的制度。
对于不少母亲关注的公共场所母婴哺乳室建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也要求,要将公共场所母婴哺乳室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推动在公园、商场、车站、广场、大型商务楼等公共场所规划设立母婴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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