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11月1日,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意见》从落实生育补助、发放育儿补助、建立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降低住房成本、落实休假制度、强化托育机构人才培训、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职工等十个方面制定了措施。其中重点举措有: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且生育子女户籍均在宁陕县的,按照二孩每月600元、三孩每月1200元的蛋奶营养育儿补助标准,按季度予以发放直至孩子三周岁;在县域内幼儿园就读的宁陕户籍(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且生育子女户籍均在宁陕县)常住家庭,除按规定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购买住房时按县城5万元、镇中心区2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或个人开办社会性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对符合生育二孩、三孩政策的女职工可延长三个月、六个月的哺乳假;对达到标准开办的社会性母婴照护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5-10万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向母婴行业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方式:168466559@qq.com
长按扫码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