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台湾地区修订了婴儿奶嘴亚硝胺的限量标准,由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号令。20号正式施行,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订定。将婴儿奶嘴的亚硝胺限量标准降为10ppb以下。
亚硝胺是强致物,是四大食品污染物之一。食物、化妆品、啤酒、香烟中都含有亚硝胺。因此标准的实施对于降低亚硝胺含量至光重要。对于婴儿可以多吃些抑制亚硝胺形成的食物,像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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